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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科考試曲目與規定不符時,其術科成績最高為60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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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95-96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下表曲目與規則(新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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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組術科考試曲目與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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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鋼琴組 | 聲樂組 | 敲擊樂組 | 作曲組 |
| 小提琴組 | 中、大、低音提琴組 | 木管組 | 銅管組 |
※93-94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下表曲目與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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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 鋼琴組 ○主修 ○副修 召集人:陳昭吟 出席評分老師名單:陳昭吟、黃芳吟、林欣潔、黃瓊儀、林季穎、吳亞欣、 郭倩儀、邱歆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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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級 | 學期 | 主修 | 副修 | 備註 | |
| 一 | 上 | 練習曲一首、巴赫三聲部創意曲一首。 |
註:
協奏曲作品可代替一學期的指定曲項目 |
自選曲一首 | 作品需為完整樂曲 |
| 下 |
1. Baroque 樂派作品一組 (Suite, Sonatas,
Partitas, Toccatas, WTC) 2. 非 Baroque 樂派作品一首(全曲) 3. 練習曲一首 (Clementi,Cramer,Czerny,Moszkowski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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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 上 |
1. 練習曲一首(除大一規定四位作曲者以外的作品) 2. 古典樂派奏鳴曲一首其中的二樂章(一快一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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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 一首完整古典樂派奏鳴曲或變奏曲(曲目不得與上學期重複 ) 2. 自選曲一首(非古典樂派 ) 3. 練習曲一首(除了大一規定的四位作曲者以外的任何作品 ,曲目不得與上學期重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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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 上 |
1. 浪漫樂派作品一首 2. 巴赫平均律一組(前奏曲 + 賦格) |
1.自選曲一首 2.練習曲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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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 浪漫樂派作品一首 2. 自選曲一首(巴洛克、浪漫樂派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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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 上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之 1/2、請詳閱本系學生需知第拾柒條「大四畢業音樂會暨考試規定」) | 音樂會曲目中,若含有過去所學之舊曲目,比例不得超過總曲目的 1/4 ,且在上學期末畢業音樂會初試時需註明。 | ||
| 下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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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聲樂組
○主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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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級 | 學期 | 主修 | 副修 |
| 一 | 上/下 |
1.義大利歌曲2首或義大利歌曲及歌劇選曲各一首 |
自選曲(藝術歌曲)與練習曲各一首 |
| 二 | 上 |
1.一首
Aria(選自歌劇或神劇)(義大利文或德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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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同上學期,加考一首中國藝術歌曲或民歌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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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 上 |
1.二首不同語言之藝術歌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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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藝術歌曲2首
(不限語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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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 上 |
(畢業音樂會曲目之 1/2、請詳閱本系學生需知第拾柒條「大四畢業音樂會暨考試規定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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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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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弦樂各組術科期末考試共同規則 : 1. 除音階琶音項目按規定抽考外, 所有考試一律依指定範圍完整奏完, 評審老師須盡義務全部聽完, 不得抽段或要求跳段, 影響學生完整表現之權益, 敬請各位評審老師務必配合. 2. 除1900年後之現代曲風作品、二重奏形式之奏鳴曲外, 所有項目一律背譜演奏。 3. 每學期考試曲目不得重覆, 亦不得與畢業音樂會曲目重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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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小提琴組 ○主修
召集人:吳孟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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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小提琴組主修者 : 音階琶音項目指定使用Carl Flesch Scale System或Elizabeth Gilels Scale System; 副修不在此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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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級 | 學期 | 曲目 |
| 一 | 上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 2. 練習曲兩首 3. 巴哈無伴奏一個樂章 |
| 下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 2. 完整巴洛克時期奏鳴曲一首or古典樂派奏鳴曲一快一慢樂章 3. 音樂會小品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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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 上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; 自選一組大小調之三、六、八度雙音音階抽考一個調 2. 古典樂派或之前樂派協奏曲第一樂章or第二加第三 樂章 3. 巴哈無伴奏中之一快一慢樂章 |
| 下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; 自選二組大小調之三、六、八度雙音音階抽考一個調 2. 浪漫樂派浪或之前樂派協奏曲第一樂章or第二加第三樂章 3. 音樂會小品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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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 上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; 自選三組大小調之三、六、八度雙音音階抽考一個調 2. 完整浪漫樂派或之後樂派奏鳴曲一首 3. 音樂會小品一首 |
| 下 |
1. 六個升降內之三個八度單音音階琶音抽考一組大小調; 自選四組大小調之三、六、八度雙音音階抽考一個調 2. 任一樂派完整協奏曲一首 3. 巴哈無伴奏任選Fuga或Chacconne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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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 上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之 1/2、請詳閱本系學生需知第拾柒條「大四畢業音樂會暨考試規定」) |
| 下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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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中、大、低音提琴組 ○主修 召集人:劉姝嫥 出席評分老師名單: 劉姝嫥、戴俐文、柯慶欣、莊孟勳、黃冠蓁、武崢、富澤直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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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級 | 學期 | 中提琴 | 大提琴 | 低音提琴 |
| 一 | 上 |
1. 全部平行大小調之三個八度音階及七組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 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 自選Bach無伴奏組曲(BWV1007~1012)任何一組之前奏曲(Prelude)。 |
1.四個升降以內,三個八度單音音階、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Bach 無伴奏組曲,一快一慢樂章。 3.一首練習曲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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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兩個升降記號以內之三、六、八度音階,抽考一組。 2.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古典樂派之完整協奏曲一首,演奏全曲並包含裝飾奏。 |
1.五個升降以內,三個八度單音音階、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Bach 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。 3.巴洛克時期樂曲一個樂章。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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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 上 |
1.全部平行大小調之三個八度音階及七組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自選Bach無伴奏組曲(BWV1007~1012)或無伴奏奏鳴曲(BWV1001~1006)之快、慢樂章各一首。 |
1.全部大小調音階琶 音,抽考一組。 2.Bach 無伴奏組曲,前奏曲。 3.古典樂派協奏曲一個樂章。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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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三、六、八度音階,抽考一組。 2.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浪漫樂派以降之奏鳴曲或Hindemith無伴奏奏鳴曲或Max Reger無伴奏組曲任選一首,演奏全曲。 |
1.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浪漫樂派或之後樂派協奏曲二個樂章。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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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 上 |
1.全部平行大小調之三個八度音階及七組琶音,抽考一組。 2.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Bach無伴奏組曲(BWV1007~1012)或無伴奏奏鳴曲(BWV1001~1006)任選一首,演奏全曲。 |
1.完整古典樂派(含貝多 芬)以後之奏鳴曲一首。 2.小品一首。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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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1.全部升降記號之三、六、八度音階,抽考一組。 2.練習曲兩首,抽考一首。 3.現代樂派之完整協奏曲一首。 |
1.任一樂派之完整奏鳴曲 一首(或協奏曲一首)。 2. 小品一首。 |
自選曲一首, 全曲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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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 上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之 1/2、請詳閱本系學生需知第拾柒條「大四畢業音樂會暨考試規定」) | ||
| 下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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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 木管組 ○主修 ○副修
召集人:葉明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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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原則上所有練習曲與管絃樂片段均不須背譜,但學生之主修老師得視學生情況另訂規則。 * 各學期「總長度」規定,為學生必須準備曲目之最低限度,實際考試長度由評審老師當場決定。 * 若樂曲需要鋼琴的配合,學生必須自行找pianist來配合,否則不予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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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學期 |
主修 |
副修 |
| 一 | 上 |
1.抽考2組音階。範圍: 24個大小調音階及琶音
(吹奏方式由主修老師個別訂定,小調可吹奏和聲或曲調,不可看譜)
2.完整練習曲1首 3.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8分鐘以上,需背譜) |
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5分鐘以上,需背譜) |
| 下 | |||
| 二 | 上 |
1.完整練習曲1首
2.自選曲 (2種不同風格之樂曲,總長度10分鐘以上,可為2個單一樂章或2首完整樂曲,其中至少一首樂曲需背譜) 3.管弦樂片段 (5段抽2段) |
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6分鐘以上,需背譜) |
| 下 | |||
| 三 | 上 |
1.自選曲
(3種不同風格之樂曲,總長度15分鐘以上,可為數個單一樂章或3首完整樂曲,其中至少一首樂曲需背譜)
2.管弦樂片段 (5段抽3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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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 |||
| 四 | 上 | 準備畢業音樂會曲目之三分之二,抽考20分鐘,其中至少一首樂曲需背譜。 | |
| 下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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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 銅管組 ○主修 ○副修
召集人:葉明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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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原則上所有曲目 (練習曲,自選曲,管絃樂片段)
均不須背譜,但學生之主修老師得視學生情況另訂規則。
* 各學期「總長度」規定,為學生必須準備曲目之最低限度,實際考試長度由評審老師當場決定。 * 若樂曲需要鋼琴的配合,學生必須自行找pianist來配合,否則不予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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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學期 |
主修 |
副修 |
| 一 | 上 |
1.抽考2組音階。範圍: 24個大小調音階及琶音
(吹奏方式由主修老師個別訂定,小調可吹奏和聲或曲調,不可看譜)
2.完整練習曲1首 3.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5分鐘以上) |
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4分鐘以上) |
| 下 | |||
| 二 | 上 |
1.完整練習曲1首
2.自選曲 (2種不同風格之樂曲,總長度6分鐘以上,可為2個單一樂章或2首完整樂曲) 3.管弦樂片段 (5段抽2段) |
自選曲 (完整樂曲或數個單一樂章,總長度4分鐘以上) |
| 下 | |||
| 三 | 上 |
1.自選曲
(3種不同風格之樂曲,總長度8分鐘以上,可為數個單一樂章或3首完整樂曲)
2.管弦樂片段 (5段抽3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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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 |||
| 四 | 上 | 準備畢業音樂會曲目之三分之二,抽考15分鐘。 | |
| 下 | (畢業音樂會曲目既為考試曲目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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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 理論作曲組 ○主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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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所有作曲考曲目,除了需把曲子寫完外,還需謄譜、影印、找人排練,作曲考試如同小型作曲 發表會,需準備樂曲解說及錄音帶現場錄音。 *所有本系理論相關課程,學期成績需達 82 分以上,否則需重修該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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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級 | 學期 | 曲目 | 備註 | |
| 一 | 上 |
Wind instruments |
Various solo (single-line instrument) works |
注重:動機發展、旋律線之音樂連貫性及曲式控制。 * 將由系合唱團唱並錄音存檔。 |
| 下 |
1.String instrument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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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 上 |
uses 2 single-line instruments |
Various combination of duo works |
注重:兩線性旋律間之對位關係、音色變化、調配及曲式控制。 |
| 下 |
may use with piano or percussion instrument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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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 上 |
various combination of single-line instruments, but do not use neither piano nor percussion instruments |
Various combination of
trio or quartet works |
見一、二年級備註 |
| 下 |
1. May use with piano or
percussion instrument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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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 上 |
需已寫足並篩選出至少30分鐘之音樂(作品),曲目包括:獨奏、二重奏、三重奏或四重奏;編曲作品一首以及其他 |
上學期考試為畢業音樂會初試,沒過將不可在下學期開畢業音樂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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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
( 畢業音樂會曲目即為考試曲目 ) 開學第一週交出所有總譜、分譜及樂曲解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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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:敲擊樂組 ○主修 ○副修 召集人:簡郁珊 出席評分老師名單: 鄭醴丰、簡郁珊、桑磊柏、李凱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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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學期 |
曲目 |
備註 |
| 一 | 上 |
木琴:演奏曲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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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 |||
| 二 | 上 |
木琴:演奏曲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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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 |||
| 三 | 上 |
木琴:演奏曲一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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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 | |||
| 四 | 上 |
上學期 (畢業音樂會曲目之 1/2) |
請詳閱本系學生需知第 拾柒條「大四畢業音樂會暨考試規定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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