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暨研究所
Department of Fine Arts, N.K.N.U

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壹、確定指導教授一、碩一下學期得提出「 畢業製作或論文指導教授意願徵詢表 」 , 確定指導教授。 二、碩二上學期 ( 約九月初 ) ,正式選擇指導教授,請填寫「 指導教授暨預定論文題目」 轉教務處備查,並核發指導費。經核定後擬改選指導教授,需經相關指導教授同意並自付指導費。 貳、申請學位考試一、理論組
( 一 ) 理論組分二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論文計畫發表,第二階段碩士學位考試。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
( 二 ) 第一階段論文計畫發表,填「
論文計畫發表審核表
」乙份給口試委員各乙份、「 碩士學位論
二、 創作組與理論組 申請學位考試請備齊下列 六種表格 送系辦。【約每學期期中考前送交系辦彙 ( 一 ) 申請學位考試期間 : 1. 上學期: 9 月 -1 月 (2 月不辦口試 ) 2. 下學期: 3 月 -7 月 (8 月不辦口試 ) ( 二 ) 填「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暨論文題目核定表 (進入後請點「碩博士論文考試申請(981申報指導教授者,請由此進)」)」 ( 本表務必請指導教授簽名 ) 一式二份、並附成績單乙份,經指導教授、系主任簽名後交回系辦轉研究組審查畢業學分。經審查通過後,擬更換口試委員或延後一學期以上口試者,請撰寫報告書送系辦簽請重新發聘。( 三 ) 填「 碩士學位考試擬聘考試委員名單暨略歷表 」乙份。
1.口試委員之服務機關、現任職務、郵寄地址、電話、交通方式 ( 起迄地點 ) 、住宿 … 等問題需詳 2.因涉及正式發聘函及核發審查費給口試委員 , 所以考試時間 / 地點 / 口試委員資料等,務必正確,請勿隨意修改 , 若有誤自行負責。 ( 四 ) 填「 碩士學位口試日程表 」一份。 ( 五 ) 填「 碩士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記錄表 」一份。 ( 六 ) 填「 碩士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 」三份。 ( 七 ) 填「 考試委員審定書 」一份,口試通過後,自存裝訂於論文首頁。 ( 八 ) 創作組請提創作發表證明。 ( 研讀期間碩士班研究生至少舉辦一次個展或參與四次聯展 ) 註 : 1.以上表格 請繕打 、 更新日期、 並 email 至系辦 ug@nknucc.nknu.edu.tw 。不接受手寫資料 2.本系碩士班全名為「 美術系碩士班 」,請勿填寫美術研究所【註 :xx 研究所無大學部】。 3.碩士學位考試請於口考前三週提出申請。 參、口試委員
一、由指導教授推薦合適人選,並填「碩士學位考試擬聘考試委員名單暨略歷表」送系辦彙整簽核 二、交通費 : 採核實報銷。搭機者需附票根,以實際購票價格為支付標準 ,不以票面價值報帳。 三、住宿 : ( 一 ) 本校不補助口試委員住宿費,但提供招待所供口試委員住宿 ,水電費 150 元,由口試委員付 (但大部分都是由考生支付 ) 。
( 二 ) 招待所位於行政大樓十樓,請於二星期前提出申請,避免口試旺季借不到場地。(若借不到招 肆、考生
一、考前一個月前繳論文或創作自述三本 ( 指導教授一本、校外口考委員二本 ) 發聘時一併寄出,考 二、考試場地 ( 一 ) 學校展場
1.活動中心二樓畫廊或其他展示區,應事先 親自向活動中心提出場地租借申請並自付場地費。尤其 【程序 : 向課外活動組預約時間 ( 含佈置 / 口試 ) → 考生親自填表申請→考生付費「 NT$ 」 】 2. 藝術大樓一樓 5103;5107 畫廊,應事先向視傳所登記借用。 3. 論文口試日期、時間務必與指導教授、口試委員協調妥當,再決定展場。 ( 二 ) 本系展場 若借用本系專業教室應事先與上課老師協調場地並對照課表,以免影響上課。
三、系上 筆記型電腦 及 單槍投影機 數量有限,在不影響教師教學之下可外借。【註 : 本系單槍投影 四、考試前一天應佈展完畢,並準備桌椅供口試委員討論、答辯、休息用。 五、考試當天備茶水、點心、便條紙、筆。若一大早口試,考生應準備早餐;若考畢近用餐請訂餐
六、口考通過者系辦開放權限,請上 全國博碩士論文摘要線上建檔 ,並於規定期限內
(八月底或二
七、畢業離校前應備論文九本:七本平裝,兩本精裝
碩博士班論文封面規格規範(規範說明)(中文封面)(英文封面)(光碟封面)** 八、畢業論文封面統一如下 :
九、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後,因故未能於每學年 1 月 31 日前及 7 月 31 日前完成論文考試者,務必提
十、通過學位考試但尚未修習完成教育學程課程者,務必於每學年 1 月 31 日前及 7 月 31 日前,提 伍、行政作業一、考試前二週寄論文(創作自述)、考試日程表、聘函、公函給各口試委員。
二、碩士學位考試擬聘考試委員名單暨略歷表、考試日程表、經費預算表送校長核准後,影印一份
三、考試當天口試委員各一張評分表、評分紀錄表一張、考試審定書一張、領款單請口試委員及指
( 一 ) 考試結束收回三(或四)張評分表及一張評分紀錄表、考試委審定書一張,檢查簽名並平均成 ( 二 ) 考試日程表公布在本系網站。 ( 三 ) 口試委員搭飛機(實報實銷) 1. 超過七十歲購機票航空公司打對折優待。 2. 購來回機票應先影印機票,考試當日以實際購票價格支付,並附貼回郵信封。
3. 購單程機票,考試當日先以來程購票價格支付,回程機票等系辦收到回程票根確定價格後,再以 四、口考全部結束後辦理經費結案。 |
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No.116, Heping 1st Rd., Lingya District, Kaohsiung City 802, Taiwan(R.O.C.)
Tel: +886-7-7172930 Ext:3201~3202 Fax: +886-7-7250884 Email: ug@nknucc.nknu.edu.tw
Copyright © 2009,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美術學系. All Rights Reserved.